第3章_游泳教练pop1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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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长发挽起用一根竹篾固定,手里端着一个白瓷碗,嘴角微微上扬,虽然身上穿着的大红袄有些旧了,但仍觉得她很美,很美。

  乔小麦坐在床上楞了半晌,大脑一片空白,郑幺妹,年轻时的郑幺妹?

  不能啊,她不记得郑幺妹除了她以外还有别的女儿。

  “麦麦,醒啦,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女人矮下身子温柔的问道。

  “头痛,浑身都疼,”乔小麦无意识地回答着,她还没从震惊和疑惑中醒来。

  “乖乖,把这解酒汤喝了就不这么难受了,”漂亮女人抱她入怀,将一碗淡黄色的汤药递到她嘴边,乔小麦条件反射地低头咕咚咕咚喝着。

  这个味很熟悉,郑幺妹家的祖传解酒汤,她家三男人嗜酒,家里常备这个,老实说这秘制解酒汤很难喝,但对治疗宿醉却很有疗效,不过,她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

  一碗药喝完,再次被送回床上时,乔小麦终于知道哪里不对劲了,床不是她二米宽两米二长的粉红色席梦思大床,而是一张老式的手工木板床,被子不是轻薄的羽绒被,而是厚重的棉褥被,她一米六六发育成熟的身子居然被郑幺妹抱在怀中喝药。

  看看自己的手,依旧白白嫩嫩的,只是小了还几号,再看看其他地方,也都缩水了,而且还很严重。

  愕然发现门上挂了一个超大的日历,上面写着:1988年2月17日!

  即便她再迟钝,也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事。

  重生——oh,dygaga····

  懵懵懂懂好一会儿才回过味儿来,也就是说她现在才四岁。

  再一次,oh,dygaga!

  乔小麦伸手揉了揉自己发胀的太阳穴,虽然她比别人多了次眼一闭一睁重头来过的机会,但,说实话,她真不想要!

  她也曾无聊在网上看过几篇重生文,里面的女主多是因为生活不如意或者生活太艰辛,才回到过去重新来过的。

  可她对自己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撇去她零零散散的几段有缘无份的情、两个背叛她的好友,她的生活堪称美满,家境富裕、父母疼爱、兄长呵护、亲朋友爱,只需要找个爱自己的男人走完下半辈子即可。

  她想以她老娘的雷霆手段、自己尚算出众的容貌和金钱学识堆积出来的气质,这个应该不难。

  现在重新来过,就代表她要重新上小学、中学、高中、大学、考研读博……还有这危房、这硬板床、这散发着霉味的旧棉絮……上帝,救命啊!

  郑幺妹看着自家丫头一脸苦大仇深的小摸样,联想起昨晚三个孩子醉酒后的丑态,不禁笑了起来,两个大的倒是沾枕即睡,只是这小丫却很是闹腾,抱着自己不撒手不说,还像个小酒鬼似地叫嚷着:好喝好喝,哥哥,还要喝。

  晚上哭着闹着缠着自己要抱抱睡觉,闹腾到半夜才睡去,恨的他爸差点没给扔雪堆里呆着,到了还是被她拦下,睡在了西屋的大床上。

  “现在知道难受了,看以后还贪嘴乱吃东西不,”点了点她的小鼻头,郑幺妹帮她掖着被角,“难受就再睡会,午饭好了我过来叫,”

  这样郑幺妹让乔小麦想起了她家太后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老娘当年也是十里八村的一枝花。

  乔小麦上世对小时候的记忆很模糊,对她家皇后娘娘的话曾抱有怀疑,此时此刻,深信不疑。

  “妈妈,真美,”乔小麦也曾被迫夸过她家老太太,不过,这次却是发自内心不带半点半星的恭维。

  “这孩子,说什么胡话呢?”郑幺妹这时候脸皮还很薄,听了乔小麦的话,脸色绯红,灿若桃花,让原本就绝色的容颜娇艳万分。

  “我没说胡话,妈妈,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小姨说我长的最随,爸爸,说是吧,”乔小麦横过郑幺妹看向倚靠在门上的乔建国,眨巴着眼睛,故作天真无暇地问。

  “是!”乔建国点头附和,嘿嘿傻乐地望向自己媳妇,红红的大棉袄衬着她粉粉的脸颊,怎么看也看不够。

  “们爷俩,今个是拿我逗趣的吧!”郑幺妹被两人夸的有些挂不住,转身拿起桌上的碗出去了。

  乔小麦哀呼,我冤枉啊!

  她这次是真心实意夸她老娘,不过,也是存了些私心,上一世,因为嫁人的事,她老娘没少埋怨她爹,说他基因太差,导致她在复制乔小麦时托了后腿,以至于乔小麦没有完继承她的优良基因,若不然哪能等到三十岁还找不到婆家,她可是在十九岁就生下了老大乔栋。

  乔小麦烦死了她老娘明里怨怼她老爹暗里埋汰她是残次品的论调,所以,这世,她打算改变自己的命运。

  从现在开始将两人挂在一起,我像,我要是残次品,也不能是上等品。

  乔建国收了眼对乔小麦说:“妈脸皮薄,今天的话别当外人面讲!”

  说完就追了出去,留乔小麦一人在床上嘿嘿直乐。

  郑幺妹居然会脸红,还真纯情。

  乔大款的脸皮倒是跟上世的一样厚。

  那边乔建国跟着她媳妇出了西屋进了厨房,又跟着她出了厨房进了东屋,见她打开柜子将给娘家买的年货拿出来打成包裹,目光又痴痴迷迷起来。

  就觉得他媳妇是真美,他没啥文化,也想不起用啥优美语言去形容,就觉得她真的好看,眉毛好看,眼睛好看,鼻子好看,嘴巴好看,牙齿好看,和在一起就是两字:好看!

  身上的红棉袄还是结婚时的,因为平日里比较珍惜,所以还不算旧,穿在她身上,依然非常好看,出尘脱俗,就像,就像画里的仙子,怎么看都看不够。

  都是三个孩子的妈了,可身材一点都没变,胸是胸、腰是腰,衣服里的皮肤更是白嫩嫩、滑溜溜,柔软如丝、滑腻粘手

  想着想着,就起了反应。

  郑幺妹一回头就看见乔建国正痴痴傻傻地看着自己,顺着他的视线看向自己的胸,便知他打的什么主意,红脸淬骂道:“流氓,看什么看?要不过来帮忙,要不滚出去!”

  “媳妇,真好看,”乔建国嘴里说着恭维话,反手将门关上,脚也没闲着,三两步人就窜了过去,搂着他媳妇的腰,就要亲。

  “大白天地发什么疯,”郑幺妹的脸更红了,这个不要脸的东西,昨晚就闹腾了半宿,也不怕把孩子惊醒。

  “谁规定亲自个媳妇只能在晚上,”乔建国环着郑幺妹的腰就往床上压,手也没停着,解扣子,扯腰带,忙的不亦乐乎。

  “乔建国,快放手,麦麦还在家呢?”郑幺妹被这土霸王弄的又气又恼,整个人从脸颊到脖子都绯红起来,水润的红唇半张着……

  这个样子看的乔建国心跳如擂鼓,精/虫上脑,哪顾得上别的,只是加快了脱衣服的速度。

  孩子什么的,都是浮云……

  乔小麦上着红色碎花棉袄、下穿蓝色碎花背带棉裤,脚踏红点点的棉鞋站在门外,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初来咋到不知道穿在棉裤棉袄外的衣裤在哪,想请郑幺妹帮忙而已……

  哪里想她这对上世不着调的父母这世依旧这般不着调。

  乔小麦转身默默地离开,要是换做别人,她还能听听墙角,然后当笑话讲给孟小溪听,可现在……

  人生最大的痛苦不是我站在面前不知道我爱,而是满肚子的八卦却无法诉说。

  作者有话要说:连载继续,希望亲们多多支持,手头上还有些事,所以无法保证日更,但绝不弃坑!

  拜年

  这时的冬衣是买棉花用针线一针针缝出来的,只求保暖,不讲样式,又因为要穿上个几年,所以多是肥肥大大的那种,里面穿上内衬、毛衣、绒衣还能加件小薄棉坎肩。

  棉裤也一样,很厚实,很分量,很乡土!

  棉衣不能洗,洗了之后里面的棉花会凝成一团,暖和度也会减少,所以棉衣棉裤外面还是要穿套褂、套裤的。

  乔小麦寻思着要不要扮无知去打搅东屋那间男女的好事,想想,还是没胆量,乔大款之所以能成为大款,是因为他有着一颗对敌人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的心,自己初来咋到的还是不要轻易挑刺头,得罪金主。

  于是,秉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她翻箱倒柜地从大衣柜里拎出一件粉红色绣黄色小鸭子的套挂和一条黑色的呢绒裤穿上。

  对着镜子,梳理着自己半长的头发,因为穿的太厚,使不上力气,试了几个发型都没成功,最后烦了,将头发理顺,用了一条粉色手帕绕过头顶回到耳下扎成单翅蝴蝶。

  看着镜中的小美女,乔小麦非常满意,从她粉红色的成长相册里可以看出她打小就是个美人坯子,现在能亲眼见证自己从小美女蜕变成大美女的成长过程,她还是很开心的。

  反正这会她那双不着调的父母也顾不上她,于是便想着自个出去逛逛,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看看那未经开发质朴的美丽小山村。

  出了西屋隔着一个大堂屋还能听见对面东屋里低低浅浅的说话声。

  隔音设施不行啊,乔小麦坏坏地笑着,没做多留,轻手轻脚地出门了。

  里屋,郑幺妹细细地喘着气儿,推搡着身上正在忙活的男人,“建国,我好像听见了开门声,是不是麦麦起来了,”

  “有吗?我没听见,是听错了!米酒后劲儿大,刚才我见她喝了醒酒汤睡着后才出来的,这会怕是做小梦呢?”乔大款生得身长八尺,浓眉大眼,阔面重颐,威风凛凛,也算是风度翩翩、气宇不凡,加之忠诚仁义,憨厚重义在商场上的口碑很好,一向是说话算话、言而有信、以诚待人、有着商场豪侠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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